作者:李荣辉(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胡波(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强调“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在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主攻方向中提出要提升基层税源感知能力,促进征管科学高效。这不仅充分凸显了基层税源感知体系建设在“强基工程”中的关键作用,更为高水平建设效能税务提供了新抓手和突破口。本文聚焦基层视角,梳理税源感知的概念与发展历程,深入分析当前税源感知“失敏”的症状和成因,提出构建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的框架、生态与路径,并进而提出现阶段构建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的策略建议,旨在更好破解基层面临的税源“看不清、摸不准、管不住”难题,提升税费征管效能,助力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行稳致远。 一、税源感知的概念 (一)税源感知的概念内涵 感知源自哲学与认知科学,是意识对内外界信息进行觉察、感觉、注意、知觉的一系列认知加工过程。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目前国内外财税领域直接研究“感知”的文献相对较少,该领域的研究更多基于行为洞察理论在税收领域的结合与应用展开,且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税收征管系列报告(如《税收征管:oecd与其他发达及新兴经济体可比信息》),行为洞察可以整合入税收征管的战略目标中,用于根据纳税人行为设计实用的政策和干预措施的指导原则,能有效提高税务部门促进遵从、提升服务、高效运转的能力。多国实践表明,行为洞察干预策略能有效降低征纳成本并增加税收收入(王秀芝等,2022)。然而,与行为洞察密切相关的“税源感知”概念,在理论研究领域尚缺乏权威规范的定义,系统性研究尚处于空白状态。 基于行为经济学的相关研究,税收感知是指社会成员对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税务执法、纳税服务以及税收与自身关系等方面的认识、感受和态度(陈力朋等,2017)。国内学者围绕税收感知度与社会消费、经济行为、税收负担、税收遵从等议题进行了研究(刘华等,2015;杜雨晴等,2024)。笔者认为,税源感知是在税收感知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于税源这一核心要素,服务于组织收入、调控经济、维护公平的税收治理目标。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及相关理论研究,税源感知的概念应涵盖其背景、主体、手段、范畴和目标等重要内容。在当前我国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攻坚基本完成、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部署启动的关键时点,本文立足于税务部门(尤其是基层税务部门)的职能定位,将税源感知定义为: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托数字化手段,对税源状况、发展趋势、风险分布、纳税遵从、收入波动及政策执行效果等信息进行采集与整合,进而实施监测、分析、洞察、管理和应对等一系列活动的总和。税源感知的核心目标是及时、准确掌握税源的分布、规模、结构、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其工作范畴主要包括信息融合、智能工具应用、税源洞察、风险感知、决策应对和能力建设等关键方面。 (二)税源感知的组成维度 结合税源感知的概念内涵与征管实践需求,借鉴认知科学关于感知过程的理论框架,可将税源感知拟人化地概括为以下4个关键组成维度。 1.税源“视觉”维度。以数据可视化技术为核心支撑,构建对显性税源的实时观测体系。其核心功能在于将复杂的结构化数据转化为直观、可理解的视觉符号,实现对税源分布、规模、结构及实时变化态势的清晰呈现与动态监测。 2.税源“听觉”维度。着重构建涉税信息交互与响应机制,通过多渠道信息收集与智能分析,敏锐捕捉并精准识别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涉税诉求。 3.税源“嗅觉”维度。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突破传统征管的经验局限,实现对潜在税收风险的预警预判。 4.税源“触觉”维度。聚焦于税收与经济运行系统之间的动态适配关系与互动反馈,以全产业链等为观测对象,深度感知并评估税收政策调整对微观主体行为、资源配置效率、收入分配格局及社会公平产生的传导效应。 (三)税源感知的属性特征 贝塔朗菲等人创立的系统论为20世纪兴起的重大科学范式之一。该系统论主张从整体视角研究系统与系统、系统与内部各要素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与普遍联系(黄欣荣,2004)。从系统论视角审视,税源感知是一个包含多行为主体、具有多层次结构、多主体参与的复杂系统。具体而言,在经济形态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税源呈现出日益增强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流动性,加之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税源感知的维度持续拓展,感知难度显著增加。因此,税源感知需要具备高度的动态适应性和演化能力,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从而实现整体感知效能的不断提升。 总体而言,税源感知应具备以下属性特征。 1.目标定位的强政治性。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这从根本上决定了税源感知体系建设必须以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根本方向,通过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拓展税收在筑牢财力根基、调控宏观经济、优化资源配置中的职能作用。 2.建设路径的高系统性。税源感知是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税源感知效能的提升与发挥,依赖于征管资源的系统性整合与全链条协同;另一方面,税源感知能力也是推动征管效能提升的关键驱动因素,需要从制度、组织、技术、人员等多方面统筹发力,才能充分释放其乘数效应。 3.感知信息的高效能性。为有效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税源流动性强、隐蔽性高、形态多变的挑战,税源感知需实现“数据产生即感知、即应用”。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因感知“误判”或“漏判”导致的决策延误或失误,必须确保感知结果的高度精准性,以有效抵御经济周期性波动、数据噪声与异常值以及各类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干扰。 4.民生权益的高相关性。税收“一头连着国计,一头连着民生”,与纳税人缴费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决定了税源感知必须牢固确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既要坚决防范偷逃税风险,营造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环境,又要秉持“先予后取,培植财源”的财政观念,帮助和支持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壮大。 5.经济趋势的高前瞻性。税源感知不仅要精准刻画当前的税源状态,更要深入分析挖掘经济发展内在规律,从税收视角为宏观政策制定和地方治理决策提供前瞻性、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使税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税源感知的发展历程与问题分析 尽管“税源感知”作为一个特定概念被明确提出和广泛应用的时间相对较晚,但其核心工作内涵在我国税收管理实践中已有较长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工作始终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不断演进,税源感知工作亦是如此。以往税收管理中“税源监控”等概念的实践即体现了税源感知的核心要义。近年来,伴随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经济形态和商业模式对传统的、以静态监控为主的税源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与之相应,税务部门亟需构建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更为动态化、智能化、全景化的税源感知体系。 (一)税源感知的发展历程 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税收征管模式的演进,税务部门的税源感知能力建设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1.以人与经验为核心的传统感知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数量有限、跨区域经营少、行业结构相对简单,税源信息呈现简单“点状”分布特征。在此背景下,税务部门构建了以税收专管员个体“人”为核心的税源管理模式,即“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的“点对点”感知模式。专管员集征收、管理、检查职能于一身。该模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具备感知效率较高、征管动员能力强的特点。比如:为应对偷逃税问题,对货物税实施“货票同行”制度,通过人工查验强化税源控制;针对工商企业假账问题,采用“民主评议结合典型调查”方法提升账目可靠性(曾耀辉等,2024)。这一模式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为保障财政收入发挥了关键作用。然而,该模式也存在征纳双方权责边界模糊、管理力量分散、对专管员的监督制约机制缺失等问题。这导致“人情税”“关系税”现象滋生,手工台账效率低下,难以应对纳税人数量激增的局面,漏征漏管问题日益严重。 2.以计算机为辅助的单机感知阶段。伴随经济快速发展,纳税人数量急剧增长、类型日益多元,征管对象从较为单一的国有、集体经济扩展至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税源结构趋于复杂化、多层次化。同时,社会信息化进程启动,推动税务部门开始探索计算机在税源感知中的应用。1994年税制改革加快推进了税源感知计算机化进程。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启动金税一期工程,并于1997年提出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框架。1998年,金税二期工程立项,于2001年7月正式运行,推动形成了“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征管格局,税源感知的规范性与覆盖面得到提升(曾耀辉等,2024)。然而,此阶段的计算机应用仍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局限于单点微机处理,功能以辅助征收为主;系统多为单机操作,难以实现跨税种整合;跨区域税源监控高度依赖耗时的人工发函协查。同时,基层人员对计算机的应用多停留在数据录入层面,对感知数据的深入应用普遍不足。 3.以互联网为中心的多元感知阶段。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与广泛应用催生了信息浪潮,导致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与隐蔽性增强,分布范围空前扩大。为应对新挑战,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提出全面推进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并将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与综合利用确立为提升税源感知能力的主线。同年启动的金税三期工程(2013年上线,2016年全面推广)是这一阶段的核心支撑(袁娇等,2024)。特别是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海关等政府部门建立了数据交换机制,应用于股权转让监控、跨境利润转移核查等复杂场景,有效弥补了单一“以票控税”模式的信息盲区。然而,此阶段的税源感知仍主要依赖规则明确的“机械比对”,对产业链、资金链等复杂关系的深度挖掘分析不足;跨部门协作以定期数据交换为主,缺乏实时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基层“重数据采集、轻分析应用”的问题依旧突出,海量涉税数据的潜在价值远未得到充分释放。 4.以大数据为驱动的智能感知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税收治理理念发生深刻变革。与此同时,税制要素的价值流转链条日益复杂化,平台经济、跨境电商、数字货币等新业态迅猛发展,催生出“税源无界化、交易去纸化”等全新监管挑战,对传统税源感知模式构成巨大冲击。在此背景下,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以数治税”理念,引领税源感知向全域化、智能化、协同化方向跃升。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立足改革新形势,提出了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推动税费征管基础全面夯实,并以此为抓手促进效能税务建设迈向更高水平。胡静林局长更是聚焦税源感知这个小切口,提出了要提升基层税源感知能力和前端风险的防范能力,尽可能把低风险事项和基础管理问题消弭在前端的工作要求。而在此方面,税务部门已作了一些探索。金税四期工程作为关键载体,以2023年11月1日开始试点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应用为突破口,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实现了发票数据的自动化采集与实时感知,大幅提升了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2023年推出的“乐企直连”服务,实现了税务规则与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erp)系统的深度实时对接,推动了业财税一体化管理的实质性落地。自2024年起,“支付即开票”模式加速全国推广,成为数字化税源感知的关键应用场景,有效消除了传统税源监控盲区。然而,当前阶段仍面临严峻挑战:在经济深度数字化与区域一体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数字化基础设施、分析工具和专业人才相对薄弱的基层税务部门普遍存在跨区域协同感知能力不足、数据质量参差以及东西部地区间数字鸿沟持续拉大等问题。这些问题若不能有效解决,将制约税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 (二)当前税源感知存在的问题分析 数字经济深刻重构了经济社会运行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税源的形态与流动方式,对税源感知能力提出了全新挑战。在此背景下,税务部门的税源感知,特别是在基层实践中,暴露出显著的“失敏”现象,亟需深入剖析其问题表现与深层原因。 1.感知覆盖有盲区。在实践中,受限于技术手段、制度设计及资源配置等因素,税务部门对特定领域、特定纳税人类型以及特定交易模式的税源信息未能实现及时有效的感知,问题集中表现为对新业态、隐蔽交易及跨区域经营活动的监管缺位。其成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资金流监测穿透力不足。新业态资金多经由第三方支付或个人账户流转,传统银行账户监控手段难以有效追踪。二是业务性质认定模糊。新业态催生的新型收入类型,往往难以清晰对应现行税法中关于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的界定标准,导致基层税务部门在实际认定时缺乏明确、统一的依据,容易在政策衔接地带形成感知盲区。三是平台数据获取机制不畅。2025年6月20日,《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颁布施行,“对于获取平台企业交易数据、平台内经营者税源结构分析将起到积极作用,但封闭性的私域流量信息仍不在监管范畴,支付与结算分离的跨平台交易也能规避报送职责,日常感知仍然存在部分暂时无法覆盖的盲区。 2.感知数据有失真。在当前的税源感知中,因纳税人主观造假、系统采集偏差或跨部门协同障碍,涉税数据在完整性、准确性及关联性方面存在系统性偏差,形成“数据污染”,损害分析可靠性。一是主观造假识别难度大。部分纳税人利用行业业务复杂的特点,通过伪造合同、虚增成本、循环资金等方式系统性造假,形成隐蔽“数据陷阱”,传统手段难以识别多层嵌套的虚假交易链条。二是数据采集与校验机制不完善。现有涉税数据采集系统对非结构化数据的解析能力不足,对异常数据的逻辑校验规则存在漏洞或阈值设置失当,导致虚假或异常数据规避初筛。三是跨部门数据共享质效低下。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银行、住建等部门在数据共享标准、范围等方面缺乏统一规范与有效协同,且数据共享存在格式不统一、更新不及时、维度不完整等问题,缺乏多源数据交叉比对的基础条件,阻碍多源数据交叉验证与深度关联分析。 3.感知时效有迟滞。税源数据从产生、采集、分析到响应的全流程周期过长,现有感知模式与数字经济时代“实时化、动态化”的监管需求存在矛盾,导致风险应对滞后。迟滞成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数据采集周期长。大量数据的采集依赖人工报送、纸质传递或定期批量导入,缺乏对实时在线交易、跨境支付等新兴经济活动数据的自动化抓取能力。二是风险分析流程割裂。数据清洗、指标计算、模型预警等环节分散于不同系统,跨系统流转依赖人工干预或低效接口,分析结果传导至一线链条冗长。三是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缺失。税务与法院、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多停留于个案协调或专项治理,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时数据交换与业务协同机制缺失,难以满足高风险快速响应需求。 4.感知工具有缺失。基层普遍存在传统手工操作依赖度高、跨系统数据整合能力薄弱、智能分析工具覆盖不足等问题,尤其缺少实时风险扫描与预警工具,导致异常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风险长期潜伏。感知工具缺失的主要原因在于三个方面。一是技术应用滞后于监管需求。基层税务部门智能化改造进度不均衡,大量基层税务部门主要依赖excel台账、人工比对等传统手段处理海量、异构、速变的涉税数据。二是系统整合度不高。核心征管系统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等存在数据壁垒与应用断点,互通不畅、联动困难,日常应用需频繁切换,实用性未达预期。三是风险识别模型不完善。现有模型侧重传统行业及常规业务,对新业态的个性化风险特征缺乏针对性建模,预警阈值规则设置不合理,导致“高风险漏报、低风险误报”并存。 5.感知能力有不足。在税源管理中,因专业知识储备、数据研判能力和跨领域协同经验的欠缺,部分税务人员对复杂涉税信息的捕捉、分析和处置能力不足,进而引发风险识别偏差或监管漏洞等结构性问题。感知能力不足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数据思维与分析能力薄弱。缺乏从海量数据中提取关键特征、构建风险指标的能力,对财务报表、发票数据、第三方信息的关联分析流于表面,难以通过逻辑勾稽发现深层问题(李冬妍等,2024)。二是跨领域复杂风险处置经验欠缺。缺乏多领域数据证据的整合、研判实操经验,对跨区域、跨系统的复杂涉税风险处置能力不足。三是智能工具应用障碍。部分基层税务人员对大数据平台、智能分析系统的操作熟练度低,习惯依赖“人工经验”而非“数据驱动”(王国强等,2023),导致先进技术工具的应用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三、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的构建:框架、生态与路径 税源感知是一项涉及多主体、多要素、多环节的复杂系统工程,其具体落实与应用主要依托于基层税务部门。然而,税源感知效能的提升不能仅依靠基层自主发力,也不能单纯依赖上级税务部门在技术或制度等某一方面的单向改革。因此,有必要构建一个融理论框架、支撑生态与实施路径于一体的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系统、全面地为提升基层税源感知能力提供指引。 (一)构建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的主要框架 面对数字经济时代下生产要素、经济业态及交易模式的深刻变革,税源感知体系亟需系统性重构以有效应对。构建适配新时代要求的基层税源感知体系,可围绕数据、工具、制度、组织、人员等感知的基本要素,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搭建体系框架。 1.数据融合体系。数据是税源感知的基础与核心。需构建全域覆盖、动态集成的数据资源池,注重“一户式”税源数据归集,多渠道整合税务内外部数据,为深度税源感知奠定数据基础。 2.税源洞察体系。智能工具为深入分析提供载体。需建立多维度、深层次的税源分析模型体系,运用关联分析、趋势预测、机器学习等方法,穿透表层数据,深度挖掘税源分布规律、流动特征与发展趋势,进一步让数据“发声”,为前瞻性税费征管与经济决策提供支撑。 3.风险感知体系。感知的核心价值之一是实时风险防控。应构建智能化、精准化的风险识别与预警体系,通过持续丰富风险指标维度和深度、优化预警模型算法、全面提升风险扫描频次与精度,实现对税源异动的高敏度捕捉与及时预警,有效防范化解潜在的系统性税收风险。 4.感知工具体系。基层税源感知中数据价值的释放依赖感知工具的高效支撑。应建设省域统一、智能的感知工具平台,集成实时报警器、监管记录器和任务管理器,并配备可视化数据模块,将复杂的税源感知事项转化为直观的操作界面,助力基层税源感知数字化。 5.决策应对体系。感知的应用价值在于服务科学决策与行动。需打造“数据驱动、闭环迭代”的智能决策响应链,涵盖“数据采集—智能分析—策略生成—任务执行—效果评估—模型优化”的全流程,推动数据应用从传统的“采集—分析”向“洞察—决策—行动—反馈—优化”跃升。 6.能力建设体系。任何体系的落地最终都依赖于“人”的能力。需建立常态化、实战化的税源感知能力培养机制,通过“学用结合、训战一体”的方式,系统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的数据分析解读能力、智能工具操作能力和复杂风险研判处置能力,确保其数字化素养持续适配体系发展需求。 (二)构建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的生态系统 如果将前述六大体系视为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的“骨骼”,则支撑其高效运行的生态系统便是赋予其活力的“血肉”。该生态系统可划分为相互支撑、协同运作的四个关键层级。 1.底层支撑层:数据、制度与技术。作为整个生态系统的根基,底层支撑层涵盖数据、制度与技术三大要素。在数据上,重点在于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监控与治理机制,确保感知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在制度上,出台税源感知体系建设规范与指引,明确跨部门协同机制、新技术开发应用规范、数据集成管理规则等核心制度;在技术上,依托金税四期工程、大数据平台及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提供强大的数据存储、计算处理、模型训练与应用部署能力,支撑上层应用场景。 2.中台能力层:工具、模型与赋能服务。中台能力层位于底层支撑层之上,是税源感知价值转化和释放的核心枢纽层。应构建统一的智能感知工具平台,灵活响应各层级需求,部署模块化、可配置的税源感知工具,实现“即插即用”的“个性化”感知;建立省级动态模型指标库,集成、沉淀并持续优化全省范围内的优秀风险指标与分析模型,支持模型的快速复用、按需调优与迭代训练,提升模型应用效能;向基层提供标准化的数据查询、穿透分析、业务导引等赋能服务,实现省级数字化感知能力的普惠化共享,让技术红利惠及每一个基层征管单元。 3.前台应用层:征管全流程嵌入、场景化应用。前台应用层是感知能力最终作用于税收征管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层级,聚焦于征管全流程与场景化应用需求。一方面,将感知能力深度嵌入从纳税人登记、发票使用、纳税申报到税务注销的征管全生命周期,实现“高感知征管”。另一方面,针对直播电商、跨境贸易、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与高风险领域,开发定制化、场景化的感知应用方案(祝露西等,2025),破解重点领域的监管感知难点。 4.外延协同层:政税银协同与社会共治。外延协同层应致力于打破部门边界,构建开放协同的外部生态,这是实现多元协同共治的关键。要着力打破部门间数据与业务壁垒,重点强化地方政府的主导协调作用,有效发挥金融机构在资金流监测方面的专业优势,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银行协同、社会参与”的税源共治生态。让税源感知从“税务单向感知”升级为“社会协同感知”,实现税收征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曾光辉,2024)。 (三)构建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的目标路径 基于我国税源感知的历史演进脉络,结合前文构建的体系框架与生态系统,本文尝试从感知维度和能力等级两个层面,构建由r1(机械感知级)至r4(全面预控级)的阶梯式税源感知等级体系。 1.明确逐级进阶的税源感知能力目标。税源感知等级体系从r1(机械感知级)到r4(全面预控级)呈阶梯式发展路线。r1(机械感知级)以人工操作为核心,依托单一部门独立运作,主要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处理单一业务线税源,风险应对主要依靠事后人工核查与经验决策,具有感知孤立、时效性差、工具机制简单的特点,税源管理基本局限于事后处置。r2(动态感知级)初步打破部门壁垒,主要利用半自动化分析平台对跨条线关联场景进行近实时比对分析。通过预设规则库匹配实现半自动预警,初步具备及时性风险识别能力(时效性提升至日级)。r3(实时管控级)依托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机制,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实时数据同步与联合校验。运用智能算法模型实现动态归因分析,并具备关键风险的即时阻断能力。感知工具升级为智能化系统,时效性达到实时级。r4(全面预控级)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感知的自适应、全覆盖,能够对全域税源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预判。通过人机协同闭环实现自主决策优化与预见性策略干预。感知工具与机制进化为智慧化生态系统,时效性达到前瞻性预判级。 2.明晰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的建设路径。应用上述等级体系评估,我国基层税务部门当前的税源感知能力整体处于r2(动态感知级)向r3(实时管控级)的转型阶段,同时在部分先进领域已对r4(全面预控级)的关键技术和模式进行了初步探索与应用。 基于上述目标定位与发展阶段判断,下阶段基层税源感知体系建设应聚焦于系统推进r3(实时管控级)能力建设,并围绕基础较好的领域开展r4(全面预控级)关键能力的试点探索,形成快速建成r3(实时管控级),逐步突破r4(全面预控级)的实践路径。具体建设方向需围绕以下核心维度协同推进。 在感知范围上,应着力构建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深度融合的双维采集体系,加快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并应用联合计算技术破解数据孤岛与隐私保护矛盾,消除感知盲区。 在感知精度上,需深化全税种智能预填申报体系,依托“数据标签+税源画像”技术,实现纳税人微观涉税行为全流程追溯与精准刻画。 在感知时效上,应突破传统实时响应局限,运用机器学习、时间序列分析等技术,前瞻性预判行业及区域税收波动规律,建立动态预警阈值。 在感知决策上,要建立基于人工智能的税源感知决策中枢,集成税源预测、风险识别与策略生成功能,形成标准化与灵活性兼具的全闭环决策体系。 在感知工具上,要针对数据查询烦琐、风险识别效率低、征管流程复杂等基层痛点,打造技术驱动的智慧化感知工具体系,为基层税源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在感知机制上,应积极推动建立政、税、银数据直连与业务协同机制,构建行业级税源联合感知网络,形成全社会共治的税源管理新格局。 在感知能力上,应制定系统化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提升基层税务人员大数据分析工具应用、机器学习算法理解及复杂场景研判能力。 在感知应对上,要建立基于风险预判模型的动态防控策略库,对识别风险进行智能分类与等级评估,生成差异化、预见性的干预策略,确保应对高效精准。 四、构建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的策略建议 为构建高效能的基层税源感知体系,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税务领域改革的决策部署,在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背景下,聚焦革新、统筹、融合、协同、赋能、生态六大关键方向,系统推进基层税源感知体系建设。 (一)革新:强化“数据驱动”的感知认知 认知革新是构建税源感知体系的先导条件。需着力破除基层税务部门普遍存在的传统经验依赖,树立“数据即税源、感知即治理力”的新理念,构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要求的基层税源管理认知体系。 1.理念层:确立“数据即税源”核心理念,深化“以数治税”。税收治理从信息化到数字化再到智慧化不断深度演进,数字化时代的税源也日益呈现可感知、可量化、互联互通、透明化与智能化五大核心特征,因此,税源感知体系必须深度融入数字生态,实现功能持续跃升与体系化发展。 2.意识层:强化动态风险防控意识,筑牢精准防线。针对数字经济时代税源“分布离散化、形态多元化”的新挑战,基层税务部门需摒弃“重事后检查、轻事前预防”的静态思维,建立事前风险预警、事中过程管控、事后复盘优化的全流程动态风险管理机制。 3.思维层:树立协同共治思维,提升系统化治理能力。树立内外一体的感知大融合、大协同治理观,将税源感知深度融入税费治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全局。对内强化纵向协同,加强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四级联动,将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打造效能税务的战略要求分解为可量化、可执行的感知指标与任务;对外拓展横向共治,深化与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定襄县税务局调研组,2025),显著拓展感知网络的覆盖广度与治理合力。 (二)统筹:构建“一体化”的感知格局 税源感知效能虽集中体现于基层一线,但其体系构建具有显著的全局性和系统性特征。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思维,强化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四级联动、协同共建,方能形成高效统一的税源感知格局。 1.总局层面构建“全域感知大脑”。以金税四期工程为核心载体,建立覆盖全国的税源感知动态调度机制。一方面,制定全国统一的税源数据采集、交换与应用标准,明确数据采集口径、频次和质量要求,根治基层“数据多头填报、标准不统一”的痛点。另一方面,建设全国税源感知数据中台,整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行业的税源热力图,融合生产者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行业指数等宏观经济数据与发票全量信息等微观涉税数据,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权威的税收维度决策支持。 2.省局层面打造“智能感知中枢”。适应金税四期省级数据集中模式,成立省级税源感知监管与统筹中心,实现对全税费种、全征管流程、全量纳税人缴费人的实时运行监控与风险疑点监管,应用流计算等技术,实现风险秒级/分钟级预警,重点解决感知效能与基层负担的平衡问题。一方面,建立省级风险模型库与动态优化机制,基于风险命中率、应对质效等指标持续完善模型。同步建立涵盖数据质量、风险响应等的税源感知质量评价体系。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非必要不下发”和“先选点校验,再普遍下发”的工作要求,完善任务分级分类统筹管理机制,以省局为中心配套打造“三级任务智能分配池”,精准推送高风险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对基层的低效干扰,提升前端风险防范效能。 3.市局层面构建“感知神经系统”。改变市级“上传下达”的被动角色,强化其区域税源分析核心与协同枢纽作用。一是做好重点税源数字画像。整合发票、申报、社保等多源数据,构建包含资产周转率、税负偏离度等指标的企业健康度模型,动态监测区域重点税源。二是聚焦区域特色产业,建立“产业—企业—产品”三级监测分析模型。比如,通过分析采购发票流向、原材料集中度等指标,精准识别上下游关联企业的税源分布和波动态势。三是实施“数据质量三级审核制”,即系统初审(自动校验逻辑错误)、县(区)复审(人工复核异常数据)、市局终审(重大疑点研判),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4.县(区)局层面织密“感知神经元”网络。作为直面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县(区)局层面是感知触角延伸和数据采集的关键节点,更是风险现场识别与初步响应的前沿阵地。一方面,要加强数据采集。通过“税务+社区+n”的多网格联动机制,全面获取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构建纳税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另一方面,要加强感知联动。提升现场涉税风险感知与事中干预能力。建立“业务前哨直报机制”,实现县(区)级层面发现特殊性、苗头性问题能快速直达上级研判;上级部门需建立定点接收、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闭环。 (三)融合:推动“人机结合”的感知转型 税务部门税源感知能力的整合与提升,关键在于实现人工经验与智能技术的优势互补与深度融合,构建人机优势互补的新型感知模式。 一方面,建立“机器识别、人工复核”的业务感知机制。比如,针对涉税审批事项建立“集中审批+前台直办”“ai预审+专员复核”的双层机制。前端以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为契机,将原需由“后台”办理或多环节、多流程处理的依纳税人申请办理的业务,最大限度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结。后台以信息化为支撑,将全局性、复杂性高的事项上移至业务科室批量集中处理,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审批业务管理。 另一方面,深化金税四期智能场景应用。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在典型感知场景的深度应用,释放技术潜能。比如:通过图像识别技术自动提取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多类证照数据,显著提升表单智能预填率和准确率;基于历史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提炼高风险纳税人特征,构建机器可识别、可应用的风险知识体系(李荣辉等,2023),构建包含多条线业务规则的智能审核模型。在发票增量审核、出口退税初审等高频业务中,自动抓取相关数据(如历史记录、行业均值等),进行实时风险评分,对中低风险业务实现自动审核通过或预警;对高风险或评分异常业务精准触发人工复核流程,提升审核效率与精准度。针对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定价等高复杂度监管场景,整合增值税电子底账、企业征信、跨境支付等多源数据,智能生成税源健康度诊断报告与风险线索,快速定位行业常见避税手法(如转让定价模式),大幅压缩疑点识别与调查响应时间。 (四)协同:凝聚“精诚共治”的感知合力 税源感知效能的提升不仅依赖内部融合,更需拓展外部门的协同感知,通过打通跨部门数据壁垒,进一步激活“精诚共治”的感知合力。 1.政府协同方面,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直通车”,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金融监管等关键部门签订数据共享协议,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土地权属交易、账户资金流水等涉税数据的实时交换。推行重大税源项目“税长制”,由地方政府主管领导担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税长”,统筹协调项目全生命周期涉及的跨部门税源管理事项,有效解决跨部门执法协同及跨区域税收分配争议等事项。 2.在社会协同层面,激发社会多元主体的感知潜力,探索建立“行业协会税法遵从指数”,整合行业协会提供的会员企业经营数据、行业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等信息,生成包含纳税信用、经营合规等多维度的税法遵从指数得分,通过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引导和激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管理职能,促进会员企业自觉遵从。同时,打造税源感知“政产学研”联合体,共建税源研究中心、数字税收实验室等平台,推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深度融合,形成“技术研发—试点验证—推广应用”的良性循环。 (五)赋能:建优“需求导向”的感知工具 技术工具是税源感知的硬件基础,也是基层抓好税源感知的重要支撑。税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层级统筹和技术优势,着力开发契合基层需求的数字化感知工具,助推基层税源感知能力升级。 1.开发“基层税源感知工具箱”。集成基础数据比对、单户信息分析、风险预警核查等功能模块,配备用户导向的数据应用界面,有效支持基层人员在日常管理与实地核查中快速处理基础感知数据,辅助其对复杂涉税事项进行深入分析感知。 2.建设县(区)监管主页。围绕县(区)局领导、分局(所)长、管理员等不同身份需求,分类构建主页架构,直观展示辖区税源分布、行业税负、任务热力、风险态势等核心指标,提高基层对税源变动信息的实时感知能力。同步嵌入预警弹窗功能,当关键指标波动超过预设阈值时,自动触发预警并推送至相关人员核实处置,实现税源管理的可视化、实时化、精准化。 3.构建动态适配的感知模型库。按照“通用模型+行业模型+区域模型”三级架构分类管理:通用模型覆盖登记信息异常、申报数据波动等基础风险识别;行业模型聚焦房地产、农产品等典型重点行业的个性化风险特征;区域模型针对本地特色税源、国家经济开发区等特殊区域设计专属监测指标,提升基层日常税源管理能力。同时,省市两级根据模型命中率、预警准确率等指标,动态优化模型参数,持续确保模型的有效性。 (六)生态:打造“持续迭代”的感知体系 税源感知体系的构建,离不开人力资源和组织机构的支撑。为此,需着力推进组织变革、机制创新和人才培养,构建起支撑税源感知能力持续迭代发展的良性生态。 1.推动基层组织变革。顺应国家税务总局户源制管理的要求,推动基层税源管理组织架构优化。通过明晰涉税事项岗责的内部划分与跨科室协同机制,打造专业化的税源管理团队。 2.探索“网格+专业”管理新机制。全面落实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提出的属地户源管理的部署要求。一方面,将复杂性高、专业性强的业务事项适度剥离管理一线,制定税源管理基础事项清单,明确基层税务分局(所)和税收管理员在基础管理中的事项内容、完成时限、政策依据、业务流程、重点风险等标准。另一方面,组建专业团队,集中负责税收风险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股权转让涉税处理、税务注销限办等专业且复杂的管理事项(张永林等,2023),进一步提升税源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集约化效能。 3.强化感知素养培养。坚持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双轮驱动,加大对税务系统全员数字素养的培训力度,加强数字化专业人员的深度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并将政治素养要求贯穿于人员培养全过程。建立“总局专家—省市局骨干—基层尖兵”三级人才培养体系:在国家税务总局层面选拔优秀数据分析师组建“税源感知专家库”,牵头重点感知模型的研发;省市局层面培养骨干力量,承担区域模型优化迭代及面向基层的培训赋能任务;县(区)局层面着力锻造一线人员,重点提升数据应用与风险应对实战能力,推广实战实训、导师带徒、干学结合等多种培养模式,针对性提升税务人员查账能力、查数能力、析数能力等税源感知关键素养。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5年第10期。) 欢迎按以下格式引用: 李荣辉,胡波.试论基层税源感知体系的构建[j].税务研究,2025(10):112-123.
